Thursday, May 21, 2009

文字之1

不要再继续期许和盼望,甚至无知的判定,我是怎样的一个人。
因为我还是我,只是在不同地方出现而已。


还在想,我当初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写出这句话的。
一开始只是为了部落格搬家,想以一个特别方式出场而已。
然而,念着念着,越念越顺眼,越念越有味道。
就像原本想打发时间,顺手买了一本杂志,
没有读的意思,却在翻了几页之后,越看越有意思。
最后索性订阅了这一年份的杂志。
那句话叫什么来的,就是[丈母娘看女婿,越看越有趣。]

即使事过境迁,我还是不想把这句话删除。
索性名正言顺写写它,让它有属于自己的地方。

当然你完全可以反驳我,因为我这样说无非让我自己爽而已。

我想说,部落格是什么?
无非是写写文字的地方,
不要很黄很暴力,但求自己感觉良好就OK
像我今天看到的这段文字,

当你年轻时就该多写些文字。
只有文字才能记录你存活在世上。
不要避忌自己不擅长写文章。
就算简短的几句话,也写出了你的心情你的想法。

一针见血,就是这个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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